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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  一、重点任务 (一)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 学龄人口流入多的城市政府做好存量学位资源挖潜和整合利用,按需新增学位,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对暂时无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随迁子女,常住地政府切实落实购买学位责任,减轻随迁子女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因常住地变化或父母工作调动等需要转学的,常住地政府按规定予以保障。着力提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初中比例,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内直升政策对随迁子女、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随迁子女应助尽助。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常住地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公共服务范围。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二)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 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推行按就业居住年限、住房困难程度确定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保障标准、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采取实物保障、货币补贴等多种方式,在合理轮候期内对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予以保障。统筹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对相应公租房筹集任务予以支持。加强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衔接。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健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引导支持各类劳动者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研究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将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扩大到更多地方和平台企业。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巩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成效。 (四)加强常住地基本医疗保障。 加力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超大特大城市等各类城市切实保障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等在常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各地对持居住证参保人员按照户籍人口相同标准给予财政补助,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提升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和结算报销可及性、便利性。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

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

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突破堵点难点,更大力度支持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规划管理 (一)提升规划编制弹性。 详细规划可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主导功能,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提升存量更新品质;在确保布局总体稳定、主导功能不变的前提下,可优化单元内城市绿线、蓝线、黄线的位置、边界和形态。各地按需编制详细规划,单元层次详细规划应明确城市控制线、主次干路及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规模布局等刚性管控要求,可布局一定比例留白用地;街区层次详细规划可适度调整单元层次弹性管控内容,明确细化留白用地具体用途。〔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增强规划指标适应性。 各地可结合人口结构变化趋势,适应性优化教育、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置标准和空间布局。更新项目规划指标无法达到现行标准规范的,可依据现行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按不低于现状条件对规划指标进行优化完善。支持统一规划、统筹使用产业园内工业用地的兼容配套设施指标。鼓励主城区建设空间受限的高校,因地制宜盘活现有校区存量用地,通过适当提高容积率等方式,加大学生宿舍建设保障力度。(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 (三)优化容积率管理政策。 鼓励各地制定实施以民生公益贡献为导向的容积率奖励政策,支持探索容积率转移平衡机制。实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等更新项目时,在对周边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其新增建筑面积可不受规划容积率指标制约;在规划条件外对多保留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以及设区市政府认定的具有历史保留价值的建筑、多无偿移交政府的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贡献,可按贡献的建筑面积予以补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四)完善规划调整机制。 建立与更新治理需求相适应的详细规划调整机制,结合片区策划及时优化调整详细规划,符合正面清单增加混合地类或转换地类用途、符合条件微调城市控制线等情形可纳入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技术修正等),简化论证等程序,支持将修改必要性论证和编制环节合并。支持设区市政府探索依法委...

量化商业分析APP:选址、分析、测算一站全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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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商业分析APP:选址、分析、测算一站全搞定 :  当城市迈入存量更新的新阶段,当商业投资告别经验主义的粗放模式,每一次决策都需要精准的数据支撑,每一次布局都需要科学的量化研判。正等量化商业分析APP,以“万物可量化,决策更精准”为核心,融合地图等时线、全域POI大数据与专业财务模型,覆盖从门店选址到大宗投资的全场景,为创业者、投资者、城市更新从业者,提供高效、精准、专业的商业分析解决方案,让每一步商业布局,都有数据可循、有理可依。 双重选址模式:高效精准,告别经验盲区 在商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选址的精准度直接决定经营的成败,而传统选址依赖经验判断,往往错失优质点位、埋下经营隐患。正等量化商业分析APP,打造双重选址模式,兼顾效率与专业,彻底解决选址难题。 快速选址:一键初筛,省时高效 快速选址功能,适配普通商户的高效需求,一键锁定1KM、3KM、5KM核心辐射范围,精准抓取范围内人口数量、结构、消费能力,同步解析全域POI业态分布,快速判断区域商业饱和度、竞争格局与消费潜力,几分钟内完成点位初筛,帮你快速排除低效区域,锁定高潜选址,节省大量调研时间。无论是开一家社区便利店、连锁奶茶店,还是社区生鲜店,都能快速找到适配的优质点位,避开选址雷区。 专业选址:等时圈研判,贴合城市肌理 专业选址功能,则针对中大型门店、连锁品牌扩张及商业综合体布局,带来更精细化的研判。依托5分钟、10分钟、15分钟等时圈模型,模拟真实通勤与生活半径,精准分析不同时间范围内的人口流动、客群画像与POI分布规律,深度匹配业态需求与客群特征,让选址从“凭感觉”升级为“靠数据”。正如当下城市更新从“大拆大建”向“留改建结合”转型,商业选址也需贴合城市空间肌理,正等量化的等时圈分析,正是贴合这一趋势,让选址更贴合城市发展脉络与人群需求。 POI专业分析:解码数据,透视商业规律 除了核心的选址功能,APP更深度挖掘POI数据价值,打造专业POI分析模块。全域POI数据实时更新,涵盖餐饮、零售、办公、住宅等全业态,通过多维度数据拆解,解读业态分布规律、客群匹配度、竞争强度与发展潜力,透视隐藏在数据背后的商业逻辑。无论是分析某一区域的商业空白点,还是研判业态迭代趋势,都能通过精准的数据解读,为商业布局提供科...

财政部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财政部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相对集中联片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建设,进一步突出投资和消费相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入围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明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老旧片区人居环境,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城市更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模式。 二、申报条件 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 每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申报城市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实施范围相对集中,主要位于城市老城区; 2.城市财力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 3.2024年1月1日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三、遴选组织方式 中央财政支持的城市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拔确定,重点向基础工作扎实、条件俱备、积极性高的城市倾斜。 (一)省级推荐。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照申报要求,择优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城市参与评审,组织编制工作方案,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二)书面评审。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城市申报方案进行审查。按照120%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现场答辩的城市名单。 (三)现场答辩。进入现场...

2012年一级注册建筑师方案做图题评分标准

2012年一级注册建筑师方案做图题评分标准 :  核项目 考核项目 分项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范围 总平面(15) 功能布局及交通流线 建筑超控制线扣15分、总体与单体不符扣5分 15 5-15 出入口只设一个、主出入口不在次干道,各扣5分 15 5-10 北侧未退15m,东、南西侧未退5m,各扣4分 15 4-12 未留发展用地、未留少儿活动场地,各扣1分 15 1-2 道路系统不全扣1分、未画道路扣2分 15 1-2 车位不足或布置不合理扣1分、未画车位扣2分 15 1-2 六个建筑出入口缺一个扣1分 15 1-2 一层平面 (43) 功能布局 读者区与业务区不分、流线交叉,轻微者扣5分;有2-3处布置不良者扣12分;较严重者扣15-20分 28 5-20 业务区与门厅无直接联系 28 5 报告厅无单独出入口扣5分,位置不合理扣3分,未与读者区或业务区连通各扣2分 28 2-5 少儿阅览无单独出入口扣3分,未与读者区或业务区连通各扣2分 28 2-5 阅览室东西向,每间扣3分 28 3-6 阅览室单面采光>12m,双面采光>24m,阅览室天井宽<9m,每处扣3分 28 3-6 报告厅层高6.6m、一层层高4.5m,各扣3分,未标各扣1分 28 1-6 编目区与基本书库无直接联系 28 3 编目用房不符合拆–分-编流程 28 1 门厅旁未设办证、寄存、展示、书店,各扣1分 28 1-2 除书库、库房、放映室、机房、咨询办证外,暗房间每间扣1分 28 1-3 缺房间或面积 缺少儿阅览(420m2)、报刊(420m2)、基本书库(480m2)观众厅(350m2),各扣10分,面积严重不符各扣5分 15 5-15 公共区:9间(男女厕4、寄存、书店、展示、接待、办证) 15 1-5 阅览区:2间(辅助书库) 15 1-2 书库区:4间(借阅、借书、还书、目录) 15 1-3 报告厅:4间(男女厕、贵宾、管理) 15 1-3 业务区:11间(男女厕、拆包、分类、编目、典藏、美工、装裱裱、库房、空调、消防) 15 1-5 二层平面 (30) 功能布局 读者区与业务区不分、流线交叉,轻微者扣5分;有2-3处布置不良者扣12分;较严重者扣12-15分 18 5-15 业务区与阅览室、视听室无直接联系,每处扣2分 18 2-4 阅览室东西向,每间扣3分 1...

完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机制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完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机制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  完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机制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序号 政策机制 主要举措 具体做法 一 加强城市更新项目前期策划 (一)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实施主体 1.北京市昌平区探索将碎片化产权归集至单一主体实施更新 。昌平区通过“政府主导的债转股资产重组”方式,解决老旧工业区更新中产权分散、历史债务交织等难题。如,清华南口国重基地项目原用地涉及4个产权主体,昌平区政府统筹财政局、国资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昌平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单位,通过设立子公司、债务转移、债转股、吸收合并等方式,推进产权归集和债务化解,将碎片化产权归集至单一实施主体,集中高效开展项目更新改造。 2.江苏省张家港市建立工业企业联合自主更新模式。 张家港市推动工业企业实施联合改造,由属地政府划定更新区域并确定联合体,统一编制更新实施方案、办理审批手续。如,南庄工业区一期项目采取工业企业联合自主更新模式进行更新改造,3家企业联合共同委托1家设计单位,跨宗地规划建设高标准车间、统一配建地下室,共建道口、道路,共享消防水池和配电设施等,形成更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获批后统一调整土地权属和使用年限,委托实施主体统筹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竣工后按方案约定,采用“共用宗”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 3.浙江省杭州市积极探索以居民为主体的危旧房屋自主更新模式 。杭州市积极探索“居民主体、政府引导、资金平衡”的危旧房屋自主更新模式,如,拱墅区浙工新村危旧住宅改造项目按照“一楼幢一代表”的原则,经公告、报名、联审、公示等程序选出13名代表,组成居民自主有机更新委员会,代表多数居民行使权利,委托政府部门实施项目改造,并与街道和社区合作,通过政策宣讲、意见收集和沟通协商等措施推动项目进展。以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为底线,在不增加改造户数的基础上,合理增加建筑面积、公共配套设施,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编制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更好满足和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在业主认可的情况下,按照“区域有提升、对内有改善、对外不影响”的原则对改造方案的规划技术指标进行审查,改造后小区绿化率、日照、楼间距、停车位、配套设施等均有明显改善。 (二)实行项目实施方案联合审查 1.北京市海淀区创新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联合审查机制。 海淀区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的原则,由城市更新主...

天津《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2026版)》

天津《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2026版)》 :  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2026版)》的通知 各区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存量资源盘活,我局制定了《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2026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2026版)                                                   2026年3月31日